$[city_name]西北大学招生章程_西北大学招生章程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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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
为保证西北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二、组织机构
1. 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,负责制定招生政策,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。
2.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三、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
1. 招生计划:学校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学科发展、社会需求、毕业生就业等情况,科学、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。
2. 录取原则: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接受第二志愿考生。在专业录取过程中,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,结合其高考成绩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录取优秀生源地考生。
3. 录取结果公布:录取结果将及时在西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,考生可登录查询。
四、奖学金制度
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,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新生入学后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,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奖学金。具体评定办法可参考学校相关文件。
五、学籍管理
1. 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,不符合入学条件者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2. 学生学籍管理按照《西北大学学籍管理规定》执行,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取得学籍。如学生未按要求办理注册手续,则不再保留其学籍。
3.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予以退学处理:a)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;b) 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或转学者;c) 考试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规定要求者;d) 本人申请退学者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 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如遇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。
2.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此前西北大学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,以本章程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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