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[city_name]河海大学招生章程_河海大学招生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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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校概况
河海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综合性大学,位于江苏省南京市,是国家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学校秉承“以人为本,质量至上”的办学理念,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。
二、招生计划
我校面向全国招生,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政策、学校办学条件和学生报考情况等因素进行制定。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,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。
三、招生录取规则
1. 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
2.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。
3.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,按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4.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的考生,按照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5. 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,我校将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四、录取条件
1. 考生必须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有关高考报名条件。
2. 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,考试内容及形式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
3.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录取条件,并取得相应的高考成绩。
4. 对于艺术类、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的考生,还需满足该专业的特殊要求。
五、入学及学籍管理
1. 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,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学处理。
2.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,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选择修读课程。
3.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。
六、奖学金及助学金
1.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,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奖学金评定标准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定。
2. 学校还设立了助学金,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。助学金评定标准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、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评定。
七、毕业就业
我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,就业渠道多样化。我校与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,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。同时,我校鼓励学生自主创业,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。
八、其他说明
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归河海大学所有,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。本招生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如有变动,以教育部和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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