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[city_name]四川大学招生章程_院校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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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
为规范四川大学招生工作,保证招生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,包括本科层次学历教育。
二、招生计划
四川大学每年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人才需求、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。经教育部批准,年度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。招生计划分配坚持优化结构、促进公平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。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。
三、招生对象
1. 全国范围内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;
2. 职业高中、中专生及同等学力者;
3. 四川大学属提前录取批次的高校,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符合条件的国际班学生亦可报考。
四、报名条件
1.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
2.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;
3. 高中毕业生学历者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,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控制线;
4. 其他同等学力者需参加四川大学组织的入学考试,成绩合格方可报名。
五、录取原则
1. 四川大学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;
2.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;
3.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考加分考生,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;
4. 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成绩,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进行专业调剂。
六、学制与学费
四川大学各专业学制一般为四年制,如有变动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学费标准将根据各专业所属类别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。所有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缴费。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以学校官方文件为准。
七、入学与注册
考生被四川大学录取后,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逾期两周未办理者,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。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,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八、学生管理
四川大学注重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,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。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全面发展。学校设有学生组织,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、交流学习的平台。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增强社会责任感。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,损坏公物将按规定进行处罚。学生应按时完成学业,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。学生毕业后将获得四川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九、招生咨询方式
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咨询及录取工作。联系方式如下:电话:XXXXXXXXXXX;邮箱:XXXXXXXX@sdu.edu.cn。考生及家长可随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咨询有关问题。
十、附则
本招生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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